上圖:鹿谷民宿-桃花源
今天早上我接到ㄧ通手機電話,上面顯示03-3327106,
是一個自稱李明忠的警察,說我牽涉一起人頭戶洗錢的案件,
鎖定主要犯人叫做陳建安,是一跨國性的詐騙集團,金額高達七八百萬,
從我戶頭騙走的受害者多達三十人。當時接到這通電話的我,十分緊張。
而且來電者強烈的先強調自己的身分,說是桃園縣警察局,
然後詢問我很多的問題,核對我身分證字號、出生年月日、地址,
等得到我信任之後,最後還包括我有在哪開戶、存款多少之類的問題,
此時我的戒心又起,懷疑的問他,是金A還是假的?
他口氣不耐煩得強調,警政署有規定,公務人員辦公務務必顯示來電號碼,
還再次的詢問我有無看到他的來電?(的確是有,而且是桃園號碼)
又告訴我為什麼1/22不出庭?(沒收到任何通知,出什麼庭?到那兒出庭)
說因為我沒出庭,陳建安有出庭,所以一口咬定是我將戶頭賣給他們使用的。
又問我平時出入那些銀行,若這些銀行請我配合調查,
因為我的主動告知,將不予凍結,其他被陳○○盜用的銀行,將全部凍結掉。
我一一回答我的銀行,並告知可能有的上限金額,若超過上限,他們將凍結掉。
又問我老公出入那些銀行,我說了二個帳戶,(只報銀行沒報帳戶號碼)
但金額都是2000元以下。
以上辦案內容屬於偵查不公開,請我到沒有第三者的地點回答所有問題
因為偵查不公開,所以不能告訴家中所有親人,包括老公和父母親。
(你一定會罵我,為什麼這麼儍,一個一個說出來,因為實在是太入戲了,
對方的應對口語,簡直就像是警察的口吻在詢問辦案,
就很像你因車禍到警局,警察問筆錄的狀況。)
接著為了配合辦案,在電話中做筆錄,將進行錄音,
錄音內容,請我配合據實回答。錄音完畢,他將筆錄內容傳真到地檢署,
待會兒會有地檢署負責該案的書記官打電話給我再確認。
果然不到十分鐘,有一位地檢署的蔡文忠書記官來電,來電顯示03-3370737
不但核對資料無誤,還告訴我書記官的工作是將資料彙整,
他會儘可能的將資料完備,以幫助我們據實呈報到上級,
至於到時怎麼判決,何時出庭應訊,要收到傳票通知才知道。
他並要求我是否可以下午就到桃園去出面說明以釐清案情,
(家有幼小,當然不可能,而且說走就走,又不能讓老公知道,如何做到?
我請他將案件轉到台中法院,以便民出庭。真有需要到桃園,請事先公文告知)
以上二通電話,將近一小時,談話標準的公務員,
而且口吻清楚,一些法律名詞搞得我們這種老百姓七暈八素,心跳加速。
接下來我越想越不對勁,下午上網查詢「人頭戶受害者」,
發現網路知識網有許多網友有類似的經驗,而且過程八成都相似,
我便主動打以上二支電話去查詢,
電話沒錯,分別是桃縣警察局和地檢署電話,警察名字和書記官都對
但警察很清楚的告訴我是「詐騙電話」,「沒有電話偵查辦案」
我想,當我報出我各戶頭的金額時,他們應該已經清楚的判定
『我不是一隻大肥羊』
每個戶頭都一二千元,還加上一個貸款戶,
所以只叫我等通知出庭說明,沒叫我報存摺號碼和提款等事,
更沒叫我到提款機前處理...
今天花一點時間寫出來,希望我的朋友能了解
詐騙集團的說話技巧變高明了,連我這麼機靈都被騙到入戲了,
還配合訪談這麼久,難保您不會遇到,而且您存款一定比我多
可千萬別隨便將『存摺號碼、提款卡、密碼』告訴別人,
更別被他清楚了解我們的基本資料給嚇到了。
我多麼希望我能接到台中市長胡市長打來
「恭禧您!抽中台中市豪宅」
然後我再回答他:「怎樣!裝肖A」